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高技能人才: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鹏城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深发〔2018〕10号)“每年评(遴)选10名‘鹏城工匠’,给予每人50万元奖励”的政策规定,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深圳市“鹏城工匠”申报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办法》(深人社规〔2016〕16号,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可通过个人自主申报、企业推荐、行业推荐和专业人士举荐等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指引见附件2)。
二、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18时。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登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将填写完整和准备齐备的纸质申报材料送至高训大厦1楼窗口(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3005。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办法》(深人社规〔2016〕16号)
2.2018年度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申报指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