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8年度污染防治绩效评估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重污染行业减排和优化升级工作方案》(深府[2007]260号)和《深圳市重污染企业污染防治绩效评估管理办法》(深环规[2008]1号)要求,推进我市电镀、线路板企业污染减排和优化升级,现责令至卓飞高(深圳)线路板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限期完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企业应于9月30日前委托具备规定条件的评估机构编制企业污染防治绩效评估报告,并将委托协议报我局备案。
我局已将具备规定条件的相关评估机构名单在深圳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布,网址为 //www.szepb.gov.cn,进入“项目审批”栏目,再进入“环评单位名录”专栏“重污染企业污染防治绩效评估(后评估)环评机构名单 (第一批)”。
二、各企业应如实向评估机构提供污染防治绩效评估的相应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代表性负责。
三、各企业应于11月10日前完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任务并向我局提交评估报告。
四、对逾期未完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任务的企业,我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2008年度污染防治绩效评估企业名单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张志宇,电话:82105746)
主题词:污染防治 绩效 通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8年9月24日印发 (印41份)